副廠藥與原廠藥有甚麼分別?

「原廠藥」:是最初研發該藥的藥廠註冊的品牌名稱,常見的例子就是「Panadol必理痛」,這個是藥物的品牌名 ,實際上該藥物的學名是「Paracetamol 撲熱息痛」。當藥物專利一過,其他藥廠就可以製造含有該有效成份(Active Pharmaceutical Ingredient)的藥物。在香港,新註冊的「副廠藥」一般都會向衛生署遞交生相關化驗報告,以證明其藥效及藥物動力學會與原廠有同等效果。

相同之處:「副廠藥」的有效成份(Active Pharmaceutical Ingredient)與「原廠藥」一樣

不同之處:其他輔料(Excipients)如藥粉、色素及塗層,有機會與原廠不同;雖然有些人會對這些不同的輔料或有不良反應;不過這種情況出現的機會非常低,因為常用的輔料成份都是經過研究調查發現比較會少出現敏感的。再者其實病人如果是第一次服用該藥物成份,理論上無論「原廠藥」或「副廠藥」出現對輔料敏感的機率其實都是相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