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處方藥物的常見問題

購買處方藥物的常見問題

根據香港法例,藥物主要分為三大類,分別是處方藥物、監督售賣藥物及其他非處方藥物。不同類別的藥物,會有不同的銷售限制,詳情可參考香港衛生署網頁。以下是一些有關配藥的常見問題,如有任何查詢,歡迎向醫護行者藥劑師查詢。

醫生處方篇

  • 甚麼是處方藥物?

    根據香港法例第138章《藥劑業及毒藥條例》,藥物主要分為三大類:處方藥物、監督售賣藥物及非處方藥物。處方藥物例子包括高血壓藥物、糖尿病藥物、降膽固醇藥物及抗生素。此等藥物必須由註冊藥劑師監督下,在註冊藥房按醫生處方配售。如果屬於處方藥物,藥物包裝上會印有「Prescription Drug 處方藥物」的字眼。

  • 甚麼是醫生處方 (Prescription)?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規例》,醫生處方應由註冊醫生註冊牙醫註冊獸醫開出。由註冊牙醫開出的處方,應寫上「祇限牙科醫療用」,而由註冊獸醫開出的處方,則應寫上「祇限醫治禽畜用」。其他有效處方應有的資料包括:

    • 處方的日期
    • 病人的姓名及地址
    • 藥物的總供應量,以及服食或使用的劑量
    • 處方的人的簽署
    • 處方的人的地址

    藥物名稱 (Drug Name) 而言,醫生如在處方上指明某品牌的藥物,註冊藥劑師必須配發所指明的藥物,不得供應副廠藥物 (詳情可參考下文)。如果想配副廠藥物,醫生處方上請注意:

    1. 處方上只能寫藥物的學名 (chemical name), 避免在處方上註明任何牌子和藥廠。以膽固醇藥 Lipitor為例 (其有效成份的藥物學名為 Atorvastatin),如果處方上寫明「Atorvastatin」,處方可以配副廠藥;或
    2. 處方有沒有「Generic drug is allowed」「Generic okay」等字眼,代表可以用副廠藥。
  • 如果我要購買處方藥物,是否必須出示醫生處方?

    法例要求,購買處方藥物時,必須出示有效註冊醫生、註冊牙醫或註冊獸醫所發出的處方正本

  • 在配發醫生處方後,我可否保留有關的處方?

    法例要求藥房在按處方配藥後,須保留處方及備存相關記錄,為期兩年。駐店藥劑師必須保存配藥的記錄以供檢查。

  • 診所的收據、轉介信或化驗報告,可否代替醫生處方過來配處方藥物?

    不可以。

  • 手機醫健通(eHealth)、HA GO應用程式、藥物標籤或藥物包裝,可否代替醫生處方過來配處方藥物?

    不可以。

  • 配藥時,可否出示處方的相片,以代替醫生處方正本,前來配處方藥物?

    不可以。必須出示有效醫生處方正本。

  • 可否憑其他國家或地區的處方,前來配發處方藥物?

    不可以。有效的醫生處方必須由香港註冊醫生、註冊牙醫或註冊獸醫所發出。

  • 完成處方配藥後,日後可否憑記錄前來配藥?

    不可以。每次配發處方藥物均須醫生處方,按照醫生處方,配發相關的數量。

  • 醫生處方有沒有期限期?

    一般而言,醫生會在處方上註明藥物的總供應量及處方的日期,病人應準時到社區藥房配藥。另外,就醫院管理局轄下的醫院或診所發出的醫生處方而言,醫生處方由發出日期起計一個月內有效

副廠藥物篇

  • 甚麼是副廠藥物?

    當藥物專利一過,其他藥廠就可以製造含有該有效成份(Active Pharmaceutical Ingredient)的藥物。在香港,新註冊的「副廠藥」一般都會向衛生署遞交生體可用率(Bioavailability)及生體相等性(Bioequivalence)的化驗報告,以證明其藥效及藥物動力學會與原廠有同等效果。

    例子:

    Crestor 冠脂妥

    原廠牌子名稱 (Brand Name):Crestor 冠脂妥

    藥物學名 (Chemical Name/ Drug Name):Rosuvastatin

  • 如果想購買副廠藥物,處方上有甚麼要注意?

    醫生如在處方上指明某品牌的藥物,註冊藥劑師必須配發所指明的藥物,不得供應副廠藥物 (i.e. 不同品牌但成分相同的製品)。如要使用副廠藥物,醫生需在處方上寫明藥物的學名 (e.g. Atorvastatin),或在處方上寫明可使用副廠 (Generic substitution is allowed unless otherwise specified) 。

    例子:

    「Lipitor 膽固清」為原廠牌子名;藥物的學名為 Atorvastatin。
    如醫生在處方上寫「Lipitor 10mg」,病人只可憑藥單配發原廠藥「Lipitor 膽固清」。
    如醫生在處方上寫「Atorvastatin 10mg」,病人可憑藥單選擇配發不同的藥廠所生產的副廠藥 Atorvastatin,代表可以用副廠藥物
    如醫生處方上有寫明「可使用副廠 (Generic substitution is allowed unless otherwise specified)」等字句,代表可以用副廠藥物

  • 副廠藥與原廠藥有甚麼分別?

    「原廠藥」:是最初研發該藥的藥廠註冊的品牌名稱,常見的例子就是「Panadol必理痛」,這個是藥物的品牌名 ,實際上該藥物的學名是「Paracetamol 撲熱息痛」。當藥物專利一過,其他藥廠就可以製造含有該有效成份(Active Pharmaceutical Ingredient)的藥物。在香港,新註冊的「副廠藥」一般都會向衛生署遞交生相關化驗報告,以證明其藥效及藥物動力學會與原廠有同等效果。

    相同之處:「副廠藥」的有效成份(Active Pharmaceutical Ingredient)與「原廠藥」一樣

    不同之處:其他輔料(Excipients)如藥粉、色素及塗層,有機會與原廠不同;雖然有些人會對這些不同的輔料或有不良反應;不過這種情況出現的機會非常低,因為常用的輔料成份都是經過研究調查發現比較會少出現敏感的。再者其實病人如果是第一次服用該藥物成份,理論上無論「原廠藥」或「副廠藥」出現對輔料敏感的機率其實都是相若的。

配藥注意事項

  • 醫護行社區藥房支援甚麼付款方法?

    我們現時收現金、八達通或PayMe。

  • 前來配藥時,需要預先預約嗎?

    不需要的。我們鼓勵大家配藥前先聯絡我們,查詢一下有沒有現貨,以免白行一趟。

    聯絡方法:

    電話:3612 9515

    WhatsApp/ Signal:6618 9212

  • 購買處方藥物的時候,有沒有送貨服務?

    處方藥物不設送貨服務,必須親臨社區藥房配藥,配藥時我們會提供藥物諮詢服務。

  • 你們藥房有沒有提供購物袋或膠袋?

    我們沒有提供購物袋或膠袋。為支持環保,配藥時,請自備購物袋。

  • 可否使用醫療券購買處方藥物?

    根據現時長者醫療券計劃 ,計劃並不適用於藥劑師提供的服務。此外,醫療券不可用於純粹購買物品,如藥物、眼鏡、海味、個人護理用品、食品或其他醫療用品。詳情可參考醫療券網頁:https://www.hcv.gov.hk/tc/hcvs/about_restriction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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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0時30分 - 下午1時;下午2時 - 晚上7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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