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是醫生處方 (Prescription)?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規例》,醫生處方應由註冊醫生註冊牙醫註冊獸醫開出。由註冊牙醫開出的處方,應寫上「祇限牙科醫療用」,而由註冊獸醫開出的處方,則應寫上「祇限醫治禽畜用」。其他有效處方應有的資料包括:

  • 處方的日期
  • 病人的姓名及地址
  • 藥物的總供應量,以及服食或使用的劑量
  • 處方的人的簽署
  • 處方的人的地址

藥物名稱 (Drug Name) 而言,醫生如在處方上指明某品牌的藥物,註冊藥劑師必須配發所指明的藥物,不得供應副廠藥物 (詳情可參考下文)。如果想配副廠藥物,醫生處方上請注意:

  1. 處方上只能寫藥物的學名 (chemical name), 避免在處方上註明任何牌子和藥廠。以膽固醇藥 Lipitor為例 (其有效成份的藥物學名為 Atorvastatin),如果處方上寫明「Atorvastatin」,處方可以配副廠藥;或
  2. 處方有沒有「Generic drug is allowed」「Generic okay」等字眼,代表可以用副廠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