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節錄)
尋持牌收集商處理 成本高、手續多
關於處理過期藥物,衛生署藥物辦公室的常見問題指引只說要符合相關條例處理,另外棄置危險藥物後,須更新有關危險藥物登記冊的紀錄,記入供應藥物成分、藥量、劑量和持續期等資料,並應備存相關文件。 醫護行社區藥房藥劑師文柏楊指政府目前沒一個處理家居藥餘的明確方向,「市民要自己處理」。除了堆填區這歸宿,他認為將藥物棄於廁所亦不理想,應該「將它們與食物殘渣和咖啡渣混合,用密實袋裝好,不讓它們接觸到環境」,避免造成污染。
社區藥房也有用剩的藥物。醫護行社區藥房藥劑師黃芷晴說他們會找持牌化學廢物收集商處置,並須填寫不少表格,譬如說要先填廢物產生者登記申請表(EPD129),獲環保署發出廢物產生者編號的證明書,然後再申報棄置藥物。藥物分為A部及B部化學廢物,A部化學廢物包括第1部毒藥及抗生素製劑,B部則是第2部毒藥及不含毒藥的藥劑製品。
黃芷晴解釋,丟棄A部化學廢物須填法例規定呈報的指定(甲類)化學廢物通知書,列明藥物形態和估計棄置數量等,申請獲環保署接納後須在指定期限內處理掉所呈報廢物。假如是危險藥物,則須先書面聯絡衛生署藥物辦公室牌照及監察科作出安排。她續說上述程序的處理過程算快,「但涉及的表格有好多資料要填,需要時間做列表和分類等整理」。范寧說社區藥房人手不算充足,藥劑師沒太多時間處理這些事,「試想像藥劑師收到一大盒藥,要分好類、知道那是什麼藥,磅重等,我猜沒半日時間也很難搞」。
持牌化學廢物收集商從產生者獲得化學廢物後,會運到環保署香港化學廢物處理中心銷毀,包括物理或化學處理及焚化,過程中會監測氣體排放和污水排放等,以確保符合法定環境要求。
發揮社區藥房作用 按需取藥
廢棄藥物不但有機會污染環境,還會造成用藥安全問題。不少長者同時患多種慢性病,要服用多款藥物,容易不遵從醫囑服藥,如自行停藥或減少服藥量等,影響病情之餘,也剩下不少藥物,或會有誤服的情况。
范寧想過以社區藥房的形式做藥餘回收,但他說無法確保收回來的藥物安全,「因為它已經在病人的生活環境貯存了一段時間,不是人人都良好保存,或者藥物沒受污染,藥劑師需要一個官方指引或政策框架,才能放心去做回收」。
全球各地不乏當地政府帶頭搞藥餘回收的例子,澳洲自1998年推行「送回不需要的藥品」計劃,計劃由澳洲聯邦政府和衛生部出資,讓居民免費將任何無用藥品交給藥房回收,並按監管部門和環境保護局要求安全地處理。
較靠近香港的澳門則透過藥物監督管理局,在衛生中心或衛生站、醫院和社區服務中心設置廢棄藥物收集箱,讓當地居民棄置家中過期或無用藥物。
「我們永遠在制度下做回收也不是辦法(解決不了問題)」,范寧認為藥餘問題須從醫療制度入手,尤其是在藥物管理和病情管理上。除了公立醫院現時限制派藥量外,他建議「將有需要時才要吃的藥,列一張單讓病人到社區藥房配藥」。他續說「看病難」讓市民想醫生處方多點藥量,尤其是長者行動不便,出入醫院配藥較麻煩,這時社區藥房便能發揮作用,分擔公立醫院部分工作,亦方便市民。
處理藥餘須知:
1.將所有排裝或錫紙包裝藥物拆出來,藥水則倒出來,破壞或塗污外包裝,防止其他人誤服或有心人再利用藥物
2.準備膠袋,最好是密封袋裝廢棄藥物
3.將茶渣、咖啡渣或其它垃圾混入廢棄藥物膠袋內,密封好才丟棄
【舊藥回收篇】
文˙ 姚超雯
{ 圖 } 資料圖片、網上圖片、受訪者提供
{ 美術 } 朱勁培
{ 編輯 } 梁曉菲
原文網址:https://news.mingpao.com/pns/%E5%89%AF%E5%88%8A/article/20250713/s00005/1752337560621






